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孔府的庙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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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1-30 09:21:50 来自手机 | 查看全部 阅读模式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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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-04-19 16:10:00  作者:孟继新  来源:中国孔子网
     一、庙户的设置
  频繁的祭祀活动和大面积土地的耕种,以及为了朝贡、迎接皇帝“巡幸”、供府所需等,孔府设置了许多供役的户人。专供徭役的户人,称当差户;供纳特定产品的户人,称贡纳户。
  庙户是服役于孔庙的户人,庙户的设置由来已久,唐宋以后历有增减。明洪武元年(1368年),钦拨供奉庙庭洒扫一百户,看守林墓七户,巡守尼山八户。分布在曲阜的有六十七户,济宁三户,兖州十一户,邹县十八户,泗水十三户,金乡二户。他们负责洒扫庙庭,守护尼山圣峪,以供祀典。庙户是经过拣选的“民间俊秀,身家无过子弟”充当,规定“全丁在庙,丁不养马,地不入站,杂泛差徭,一概蠲免”。服饰是“方巾、圆领、儒绦”中等以上人家的士人模样,他们有别于仆役,身份也高于佃户。
  孔庙庙户的始置时间,史籍中的记载略有不同。孔尚任《阙里志》记曰:“鲁哀公十七年,立孔子庙于旧宅,置守庙户以供洒扫。”他认为,自从设立孔庙开始,就有庙户的存在。他又说:“汉桓帝元嘉三年,鲁相乙瑛请于孔子庙置百户卒史一人,掌领礼器,选其年四十以上,经通一艺,杂试通利,能奉弘先圣之礼,为宗所归者,诏从之。灵帝建宁二年,给孔庙百户供扫除守卫之役。魏文帝黄初元年,令鲁郡修起旧庙,置百户卒史,以守御之。”这是他对自鲁哀公以后,孔庙庙户设置情况的一个简要描述。
  而孔继汾《阙里文献考》,对庙户的设置时间,是这样说的:庙户之设起于南宋,孝文帝元嘉十九年冬十二月,诏免近孔子墓民孔景等五户课役,以掌洒扫。后魏孝文帝延兴三年夏四月,又给孔庙洒扫十户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秋七月,诏给兖州宣父庙户二十。睿宗太极元年,诏下兖州,取侧近孔庙三十户,供洒扫。元宗开元十三年冬十一月,幸孔子宅,给复近墓五户。二十年,诏文宣陵并旧宅立庙,量加人洒扫。宪宗元和十三年,复置五十户。懿宗咸通四年,又给五十户。后周太祖广顺二年夏六月,幸曲阜,给复庙侧十户为洒扫户。宋真宗景德四年夏五月,诏兖州旧以七户守孔子坟,宜增至二十户。大中祥符元年冬十一月,帝幸曲阜。给近便十户奉茔域。仁宗庆历四年,敕差本县中等人户五十人,充本庙洒扫,进梁适知兖州,乞以厢兵代庙户,并请裁减人数,时宰章德象,欲如其请,参知政事范仲淹不可,曰:此事与寻常利害不同,自是朝廷崇奉先师美事仁义,可息则此人数可减,吾辈虽行,他人必复之,乃巳。神宗熙宁中,王安石新法行,裁减庙户,存三十人,林户存三人。哲宗元祐元年,司马光奏罢新法,五年,依四十六代孙鸿胪卿宗翰请仍复旧制,差庙户五十人,林户五人。元太宗九年,给复守庙一百户。世祖至元二年,尚书省以括户之故,尽罢为民,太常少卿王磐争之,言:林庙户百家岁赋钞,不过六百贯,仅比一六品官终年俸耳,圣朝疆域万里,财赋岁亿万计,岂爱一六品官俸,不以待孔子哉,且于府库所省无多,其损国体甚大,以格于时议而止。至成宗大德九年,以五十三代衍圣公治奏请,始给复二十八户。明太祖洪武元年,特置洒扫户一百一十五户,在庙者百,在林者七,在书院者八,令于曲阜等州县,选民间俊秀无过子弟充当,杂泛差役一概蠲免。国朝顺治元年秋九月,巡抚方大猷题准,仍依旧制。
  根据《孔府档案》五○六八之一卷所载,明洪武初钦拨的庙户分布情况是:曲阜县坊郭社三户,崇圣社十四户,张羊社十一户,春亭社七户,新安社五户,仁义社三户,泗滨社五户,东忠信社六户,醴泉社二户,小薛社八户,成功社一户,辛张社二户,济宁州三户,滋阳县十一户,邹县十八户,泗水县十三户,宁阳县二户,金乡县二户。从历代的庙户设置情况来看,朝廷拨赐庙户数目,是随着中国封建社会向着后期发展,尊孔崇儒“代增隆重”,而愈益增多。
  乾隆二十五年(1760年),孔府在编审户丁时,林庙尼山的庙户是一百零三户,男丁数是四千八百五十丁。如果加上妇孺在内,庙户人口总数当超过万人。事隔十年以后,乾隆三十五年(1770年),孔府移文曲阜县,在谈到庙户总数时说“昔日百户,今且万家”。可见庙户生齿繁衍,估计人口总数达到几万人。当然,这些数字会包括一些投充者在内。由于林庙户数是朝廷钦拨规定的,所以尽管后来子孙繁衍,实际户数和丁口都有很大增加,但在编审户丁和官方文书中仍沿用一百一十五户的数字。
  庙户由百户厅负责管理。
  百户厅又称林庙守卫百户,设有“百户衙门”,有四品百户官一名,其属员有健丁、卫丁、户头,是孔府的特权机构。百户厅的具体职掌是:约束巡防,护卫林庙,征收丁银,办理祀典,刊发告示,摊派差役,管束户丁,编审林庙户的户籍等。乾隆十五年(1750年),《至圣庙衍圣公府属官额缺册》说:守卫林庙百户一员,秩比卫守务。掌林庙之户籍,供其洒扫户役之事,主守礼器,祭祀则司涤濯,掌牺牲之宰割。在汉魏即百卒史之职也。汉桓帝元嘉三年,鲁相乙瑛尝以孔子庙有礼器,无人掌领,请置百石卒史一人掌之。后世以其管辖洒扫百户,其官遂为百户,又以职司巡缴有武备焉,合典籍、司乐、管勾等三员,为兵、农、礼、乐四司,始用孔氏后以生员。明孝宗弘治间,始以洒扫户才德兼优者充之,止由衍圣公委用,不由部铨注。国朝康熙二十三年,六十七代衍圣公奏准与司乐、典籍、管勾等官,一体咨部题授给札,食卫守备俸。(《孔府档案》一六四一之八)
  百户最初由孔姓族人担任,以后改为生员,明孝宗弘治年间,又挑选洒扫庙户中的一些“才德兼备”者充当,于是百户的地位就大大降低,而且不得与典籍、司乐、管勾等其他属官并列。衍圣公孔毓圻奏请朝廷,依管勾、典籍、司乐等例为由,咨部补授。从此百户的地位才又提高。关于百户的编制和装备,《百户职掌仪注》有明确规定:庙户中选健丁八十名,分为二班,本百户率领守卫林庙及本府公出随从拥卫,用绿旗。百户凡遇谒见本府及公所,行礼俱照堂参礼行。百户接见州县官及本县官,照管勾本体接见。百户仪仗,伞、锣、兽刀、棍、锁、蓝旗俱用军牢。百户服色照典制,四品顶带、补服、系刀。本府庙丁,素因无人统领,暂隶办官统率,今既经钦设百户,应俱隶百户统率。百户封条悬牌,应写钦设至圣林庙守卫司。百户公所参谒行礼,应自为一班,以分文武。百户谒见上官及本府,手本应写钦设至圣林庙守卫百户某人。凡遇丁祭,俱照刊发告示,备办供事,永远遵行。(《孔府档案》二四三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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